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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土地开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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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定义:
  其它土地开发贷款是指我行向具备土地开发的经营范围,经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省会城市等经济较发达城市政府授权的企业法人发放的用于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特定区域土地成片开发的贷款。
  其它土地开发贷款的基本贷款品种为项目贷款,贷款期限最常为3年(含)。

产品功能:
  解决经济较发达城市规划区内特定区域的土地开发的融资需求。

适用对象:
  其它土地开发贷款的贷款对象(借款人)是具备土地开发的经营范围,经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省会城市等经济较发达城市政府授权的企业法人。

办理条件:
  申请其它土地开发贷款应具备以下条件:
  1.借款人信用等级为AA级(含)以上;所有者权益在5000万元(含)以上;
  2.从事土地开发、出(转)让等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有较为完善的工作规章制度;
  3.取得有审批权政府允许在该级政府所在城市规划区内的特定区域从事土地成片开发的批准文件;
  4.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取得企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并办理年检手续;
  5.在我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6.持有中国人民银行核发并经过年审的贷款卡(证);
  7.无不良信用记录;
  8.财务制度健全,资金运作模式可行,资金运行相对封闭,还贷资金落实;
  9.贷款方式为担保贷款的,贷款担保合法、有效、足值,符合中国农业银行贷款担保的有关规定;
  10.取得拟开发地块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1.须落实不低于30%的自有资金,并先于贷款到位;
  12.其它贷款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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