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品定义:
法人账户透支业务是我行针对重点借款人日益增长的现金管理、降低交易成本和加强企业财务管理的需要所开辟的新型公司授信产品。根据借款人申请,我行在核定账户透支额度的基础上,在规定的期限内,允许借款人在账户存款不足以支付款项时,在核定的透支额度内向我行透支,以取得资金满足正常结算需要的一种临时性信贷便利。
二、适用对象:
法人账户透支主要用于解决借款人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临时性资金需要,适用于我行高端借款人,作为解决其较紧急的临时性生产经营资金缺口的信贷工具。
三、申请程序:
1. 借款人向具备开办法人账户透支业务的我行有关分支行提供上述资料;
2. 我行有关受理部门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进行初步调查;
3. 对符合我行法人账户透支业务初步审查条件的,我行将进行内部评估程序;对不符合条件的,我行将及时予以回复并退还有关资料;
4. 我行经内部评估通过,由受理部门向借款人具体开办该项业务;
5. 借款人以后申请新的法人账户透支业务时,如上述所列材料已向我行提供且无变化的,可不重复提供。